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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 0305—1994 粗集料含水率试验(烘子法)

    更新时间:2024-05-15      点击次数:203

    1  适用范围

    1.1  本方法适用于测定粗集料的含水率。

     

    1.2  本方法是含水率试验的标准方法。

    2  仪具与材料

    2.1  烘箱:鼓风干燥箱,恒温105℃±5℃并满定T0302 2 .4要求。

     

    2.2  天平:感量不大于称量质量的0,1%。

     

    2.3  密封容器:带盖的玻璃器皿、金属罐、金属桶,或能够封口的塑料袋;样品长期储存

    不得采用塑料袋。

     

    2.4  容器:金属盘等。

    3  试验准备

    样品从密封容器中取出,立即采用四分法缩分至表 T0305-1  要求质量的试样

    两份。

    T0305-1 烘干法测定含水率所需要的试样质量

     

    公称最大粒径(mm)

    4.75

    9.5

    13.2

    16

    19

    26.5

    31.5

    37.5

    53

    63

    75

    一份试样的最小质量(kg)

    0.5

    0.7

    1.0

    1.2

    1.4

    2.0

    2.4

    2.7

    4.0

    4.5

    6

     


     

    4 试验步骤

    4.1  清理容器,称量洁净、干燥容器质量(m₁)。

     

    4.2 将缩分的试样立即置于干净的容器中、均匀摊平,称量试样和容器的总质量m;

    然后放入105℃±5℃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。

    注:对温度敏感性材料,应采用40℃±5℃烘干。

     

    4.3  取出试样,冷却后称取试样与容器的总质量(m₃)。

    5  结果整理

    5.1 试样的含水率按式(T0305-1) 计算,精确至0.1%。

    image.png(T  0305-1)

    式中:w——试样的含水率(%);

    m—— 容器质量(g);

    m——未烘干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(g);

    m——烘干后的试样与容器总质量(g)。

     

    5.2 取两份试样的含水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,精确至0.1%。

    6  允许误差

    含水率重复性试验的允许误差为0.5%。

    7  报告

    7.1 试验项目名称和执行标准。

     

    7.2     样品的编号、名称、产地和规格。

     

    7.3  接样日期、样品描述。

     

    7.4  试验日期、样品缩分方法。

     

    7.5  主要仪器设备的名称、型号及编号。

     

    7.6 烘干温度及时间。

     

    7.7 含水率试验结果。


    7.8     要说明的其他内容。

    条文说明

     

    4.2  对于温度敏感性材料,高温条件下长时间烘干过程中逐渐分解而不断损失,会 影响试验结果,对于这些材料应降低温度、延长时间烘干至恒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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